纵建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品房小区内配建公租房物业管理的提案》(第1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商品房小区内配建公租房可能会带来管理难度和成本增加、居住人员复杂所引发矛盾和冲突、影响房产价值、商品房业主心理不平衡等问题。综上所述,您建议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规划来缓解。尽可能与商品房共用一个物业,划分相应区域、责任。
针对该提案灞桥区住建局已知悉,目前灞桥区内无区县级配建公租房,均为市本级公租房,由市安居集团及市级部门管理,非区县运营管理,对此灞桥区住建局将积极对接市级管理部门,建议市级部门完善协同管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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