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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公安灞桥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17:52
类别:A类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签发人:王亚军
西公灞函〔2025〕 118 号

陈哲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浪狗管理和推广文明养犬,提升城市公共安全保障的提案》(第2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第一条建议:加强流浪狗管理

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灞桥区限养办组建专业流浪狗捕捉队伍,配备必要工具和防护装备,定期巡查捕捉流浪狗,降低流浪狗数量和危害,并建立专门动物收容站,妥善安置捕捉到的流浪狗,提供必要医疗和照顾。

针对第二条建议:推广文明养狗

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会同街办、社区定期组织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社区公告栏张贴宣传彩页、微信群、横幅等多种渠道,引导居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在宣传活动中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第三条建议:提升城市公共安全保障

分局依托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不文明养犬和违规养犬行为。对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罚;对饲养禁养犬种、无证养犬等行为,严格查处,没收犬只并处以罚款。同时,加强对宠物市场、宠物店等场所监管,规范犬只交易和经营行为。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