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懿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无证养犬管理的建议》(第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监督管理方面,分局严格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厘清职责,严格落实“犬证必查、违规必罚、伤人必检、无主必收”的“四必” 要求,对于重点限养区内存在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对于约束犬只不力,造成犬伤人的违法养犬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养犬人、养犬单位严格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达到警示震慑作用。
宣传教育方面,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会同街办、社区定期组织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社区公告栏张贴宣传彩页、微信群、横幅等多种渠道,引导居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在宣传活动中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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