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人防技防能力,做好校园安全护卫的提案》(第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第一条建议:规范安保人员配备与管理。
今年7月起,分局已联合区教育局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开展了为期四期的专项培训与考核,实现了“应培尽培”,取得了良好实效,保安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应急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下一步,分局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年度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针对第二条建议:完善校园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
您提出“监控视频存储时长达到90天以上”,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监控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您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分局将积极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稳步提升相关标准;您提出“建立健全校园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由公安部门监管监控调取”,根据《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部门因执法工作需要,经法定程序批准,可以查阅、复制或调取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当学校内的纠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犯罪时,公安机关介入后,依法调取监控录像作为调查的一部分;或遇家长报案的情形,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过程中,依法调取监控。如非上述情况家长自行要求调取监控,由校方进行审核,或由家长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主管部门介入协调和处理。
针对第三条建议:强化上放学期间警力保障。
分局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在上放学时段增加警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秩序平稳,同时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依托西安市公安局“531”警务机制,不断深化“警校共治”,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和最小应急单元演练,相关工作已常态化开展。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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