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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9-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15:46
类别:A类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莹
灞市监函〔2025〕17号

李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质检机制的提案》(第5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持续深化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及区食药安办《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如下工作:

一、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要求辖区6个市场监管所在开学初,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的专项检查。

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等进行检查;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必须配备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采购、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盐等行为;严禁食品加工过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

秋季开学前后已对辖区152家学校(托幼机构)、1家校外供餐单位已全部检查完毕。共出动执法人员304人次,执法车辆91台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共发现问题68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加强部门间协作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督导。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和公安灞桥分局等4个部门及2名行业专家参加此次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校园食堂的底数情况,共同确定检查对象名单,并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了17个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加大对中小学食堂检测设备和技术投入,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提高检测的准确率和效率。

灞桥区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是政府采购的服务外包项目,在已采购过程中,中标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均须符合省市要求的资质齐全,配备有大型实验室和符合国家抽检工作要求的最先进的检测设备。且每年省、市、区三级都要对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现场考核的盲样考核,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准确率和工作效率均有较好的保障。且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灞桥区每两年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目前,灞桥区共计有大学、职高、中小学、幼儿园137所,2024年,我局对辖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615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其中餐饮具抽检不合格12批次,已联合教育局对涉及的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集中约谈,并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二次复检,复检合格率为100%。2025年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加强人员培训

坚持全覆盖培训、分级培训和靶向培训指导相结合。一是联合区教育局召开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从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和典型案例对全区全区中小学、职中、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承包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二是各市场监管所联合街办教育办组织对各自辖区学校的校园食品安全总监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受学校邀请,相关科所对纺织城小学、区第一、二幼儿园集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四是抓住秋季开学时机,指导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配餐服务企业开展“食安大家谈·微课随身听”和“总监话食安”活动共计5次。五是督促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依托“食安学考”“食品安全两库一平台”等系统参加培训考核,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全年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惠及全区40000余师生,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管理和风险管控,促进“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落地生根,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五、落实校方责任制

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可感知、见成效”工作成果,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特点,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标准》,制定出15项风险管控卡及17份工作记录表实施模版。

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联合发文共同督促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落实好“十统一六到位”标准。通过推广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原料采购统一、进货查验统一、原料贮存统一、食品留样统一、清洗消毒统一、人员卫生统一、废弃物管理统一、分餐条件统一、信息公示统一、色标管理统一、总监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培训考核到位、问题发现整改到位、舆情处置到位、有害生物防制到位),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

六、建立追溯体系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8号《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标准》要求,依法依规设置符合学校实际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各食堂统一采购原材料,固定供货渠道,确保质量可靠、来源可溯。学校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明确供货方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每学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采购食材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与采购食材批次一致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食材必须由2人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程序后方可入库和使用。按照食材类别、进货时间或供货商等分类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资料。按照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贮存食品,避免食品积压过期或变质。经常检查贮存食品的保质期和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学校食堂每餐次的各种食品成品统一留样,留样由专人负责。

五、强化社会监督

学校定期开展食堂负责人接待日活动,畅通“家委会”“学生会”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诉求,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配餐服务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指导校园配餐服务企业完成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今年开展“你点我检、你我同查”活动共计10次,在政府网站上公示食堂食品安全质检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参与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