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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15:32
类别:B类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莹
灞市监函〔2025〕11号

赵丁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企扶持力度的建议》(第8-2号政协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低价竞争、“内卷式”竞争等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导致大企业“弱肉强食、赢者通吃”,失去创新动力,小企业失去创业创新机会,不仅阻碍了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更是破坏了社会经济竞争秩序。对于此类现象,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和电商直播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落地见效;推动《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实施,特别是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修正草案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低价倾销条款,针对“内卷式”竞争的治理,修正草案从法律角度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通过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建议答复

建议: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打击低价竞争行为,同时,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进行调查”。

针对不正当竞争问题,灞桥区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授予的职责权限(反垄断执法调查权限为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整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包括“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行为;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政策制定机关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全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是严把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把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关口,防止出台含有指定交易、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二是持续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要求,遵循“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持续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对行政审批领域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影响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政策文件,坚决予以清理和废除,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三是发挥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2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增强政府部门公平竞争意识,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制度深入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成效。

四是强化落实审查主体责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责任追究机制,对自我审查制度机制不健全、未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以及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的单位进行约谈,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废除、修改相关政策措施。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我局依托现有12345、12315平台及来信来访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及时处理和反馈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暂未收到相关举报。

(二)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聚焦知名品牌、民生领域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类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以12315、12345投诉举报及网络舆情为主线,集中整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日常检查、调研走访等方式,深入排查违法行为线索,查处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密切关注民生领域垄断,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收集核查反垄断线索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立案调查混淆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案件2起,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优化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类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企业,大力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集中整治行动,从严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起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的积极作用,我们将持续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及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