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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27 09:50
类别:B 类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董锁信
灞人社函〔2025〕61号

高明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教科研机构的建议》(第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在教科研机构全面实行岗位分级聘用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权益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十三区县除新城区及浐灞外其他区县均未实施。已实施试点工作的区县在具体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在同一聘期内的人,符合竞聘条件人多,岗位有限,导致公平不科学,分级聘任矛盾突出。

我局一直密切关注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整体开展情况,区教育局已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待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此复。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