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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9-03 17:21
类别:B类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签发人:李锐
灞交函〔2025〕46 号

邵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169公交车全程各车站增加座椅、遮雨棚及简易公厕的建议》(第2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西安市公交站牌、候车亭等公交客运服务设施由西安市公交集团管理,公交客运服务设施属于公交集团资产范畴,其资产管理权属公交集团所有。任何单位未经公交集团同意不得对公交站牌、候车亭等设施进行建设、迁移、拆除、改造。全市公交站牌等站点设施由西安市公交集团统一设计,按照区域和道路等级分别设置。

近年来,区交通运输局持续就公交站点设施问题联系市公交集团。2025年7月,区交通运输局就公交站点设施提升再次向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致函,建议协调市公交集团提升公交站点设施。随后西安市公交集团反馈,由于目前资金困难,暂无法完成站点的提升改造工作,待具备资金条件后,将开展提升改造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系协调市级交通部门和市公交集团,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争取完善站点设施,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