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闫亮
蒋艳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城改社区物业公司监管力度提升物业公司服务能力的建议》(第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浐灞生态区与灞桥区移交社会事务后,全区住宅小区从285个增加至496个,包含商品房小区、三供一业小区、保障房小区、城改安置小区等多种业态小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针对城改安置小区物业监管方面主要做了四项工作:
一是建立党建引领下基层治理体系。2024年4月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西安市灞桥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暨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灞建发〔2024〕6号),要求全区各街道、各社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覆盖,建立由社区党组织引领、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委会(物管会)或业主代表积极参与的基层治理模式,通过社区党组织定期召开多方力量参与的协商议事机制,搭建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沟通桥梁,促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稳步提高。截至目前,我区51个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建立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完成党建覆盖,覆盖率已达到70%,红旗街道“三方一员”、洪庆街道“半月谈”、席王街道“一圆桌”等党建引领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体系已建立,2024年3月在全市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工作部署会上,我区红旗街道云锦社区高科麓湾小区荣获“市级红色物业小区”。
二是厘清物业监管职责边界。2024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物业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管理职责体系优化住宅小区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住建、消防、规划等区级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边界,各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遇到职责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等难以把握的问题时可及时上报区级部门,由区级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或请示市级部门后,及时向街道、社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政策指导,确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协调化解基层治理难题问题。
三是加强城物业服务企业监管。2024年区住建局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物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辖区包含城改安置小区的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我区信用监管体系。截至目前通过灞桥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两次我区物业行业“红黑榜”,涉及“红榜”企业22家,“黑榜”企业6家,同时累计开展住宅小区督导检查152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提醒函》40份,约谈企业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52个,对2家物业企业开展了行政处罚,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
四是加强浐灞国际港的对接沟通。2024年5月我局联合十里铺街道排查梳理了浐灞生态区移交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初步排查出公馆一号等5个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局遗留问题,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召开督导协调专题会议,督导协调浐灞国际港住建部门及时处置前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目前浐灞国际港住建局对接人已明确,移交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我局将通过正式函件的方式及时向浐灞国际港住建部门反馈。通过协调沟通,公馆一号小区临电问题、观澜天下小区购电问题、爱家E都小区物业撤场问题均得到有效及时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监督检查和整治。对辖区包含城改安置小区的所有住宅小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西安市灞桥区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导则》中的7大类45项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和整治,对问题反复、屡教不改的物业服务企业除纳入物业行业“黑榜名单”认定外,及时开展约谈、扣分、处罚等惩戒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行动。以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行动为抓手,落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和物业服务水平,积极参加住宅小区协商议事会议,做好社区、企业的政策指导工作,积极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解决。力争11月底前20%以上物业服务企业、40%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创建“红色物业”企业和“红色物业”小区。
三是持续加强与浐灞国际港住建部门的督导协调力度。涉及移交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问题,及时移交浐灞国际港住建部门,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推进化解。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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