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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灞桥区2024年政协委员9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闫亮

周红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的建议》(第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党建引领下基层治理体系。2024年4月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西安市灞桥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暨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灞建发〔2024〕6号),明确将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列入2024年重点工作,建立了由社区党组织引领、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积极参与的基层治理模式,通过社区党组织定期召开多方力量参与的协商议事机制,搭建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沟通桥梁,整合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资源,促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稳步提高。截止目前,我区51个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了党组织(党支部或党建指导员),党建覆盖达到70%,红旗街道“三方一员”、洪庆街道“月度见面会”、席王街道“一圆桌”等均建立了党建引领下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是厘清基层治理职责边界。2024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物业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管理职责体系优化住宅小区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区级部门、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职责边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由街道、社区(居委会)协调化解,违法违规行为由区级各部门开展执法、整改和处罚工作。各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遇到职责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等难以把握的问题时可及时上报区级部门,由区级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或请示市级部门后,及时向街道、社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政策指导,确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协调化解基层治理难题问题。

三是营造基层治理“争先创优”良好氛围。2024年2月区住建局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规程(试行)》,将配合社区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社区、物业等多部门协商议事机制,实行“交叉任职、双向进入”,打造“红色驿站”、“红色议事厅”等活动阵地,有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的企业纳入“红榜”认定范畴。高科物业、中海物业、中铁物业等8家物业服务企业因积极配合社区党建引领下开展协商议事解决物业管理难题,获选“红榜”企业。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行动。以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行动为抓手,落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和物业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参与协商议事会议,做好属地街道、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指导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单独组建、行业联建、区域联建等方式及时建立党组织,进一步强化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引领,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力争11月底前辖区100%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基层治理体系提供坚实基础。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