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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灞桥区2024年政协委员47-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闫亮

杨联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灞桥区部分小区物业乱象的几点建议》(第4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工作

一是厘清物业管理职责边界。2024年1月组织召开了全区物业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管理职责体系优化住宅小区服务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区级部门、各街道、各社区在物业管理中职责边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由街道、社区通过党建引领下协调化解,高空抛物、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区级各部门开展执法、整改和处罚工作。各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遇到物业管理方面职责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等难以把握的问题时可及时上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根据相关政策或请示市级部门后,及时向街道、社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政策指导,避免推诿扯皮等情况,形成联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2024年区住建局分别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物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灞桥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监督检查的流程和规范。同时将住宅小区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有机结合,对在检查中物业管理规范、整改效率高、群众满意的“红榜”企业开展信用信息加分、评优推荐等奖励措施,对问题反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黑榜”企业及时函告资规、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扣分、罚款等惩处工作,实现我区物业行业“奖惩联动”、“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通过灞桥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两次我区物业行业“红黑榜”,涉及“红榜”企业22家,“黑榜”企业6家。

三是开展物业服务整治行动。按照市住建局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2024年物业行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行动,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灞桥区2024年物业服务行业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各部门、各街道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不规范、物业服务乱收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开展住宅小区督导检查152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提醒函》40份,约谈企业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52个,对2家物业企业开展了行政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监督检查和整治。对辖区住宅小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西安市灞桥区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导则》中的7大类45项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和整治,力争12月底前辖区住宅小区督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9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占用消防通道、环境保洁不达标、未及时劝阻等物业企业履职不到位行为,及时开展约谈、扣分、处罚等惩戒工作。

二是用实用好信用评价这个有力抓手。按照《西安市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严密组织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信用评价,引导社区(居委会)、网格员、楼栋长广泛参与,每季度发布一次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每半年发布一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认定。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