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闫亮
刘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提升住宅物业管理的建议》(第4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工作
一是厘清物业管理职责边界。2024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物业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管理职责体系优化住宅小区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区级各部门、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职责边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由街道、社区(居委会)协调化解,违法违规行为由区级各部门开展执法、整改和处罚工作。各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遇到职责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等难以把握的问题时可及时上报区级部门,由区级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或请示市级部门后,及时向街道、社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政策指导,避免推诿扯皮等情况,形成联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开展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排查。2024年在区住建局的牵头组织下,十里铺街道对辖区承接浐灞生态区移交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排查工作,重点对房屋质量、配套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排查,目前已排查公馆一号、爱家E都等5个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我局及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进遗留问题的解决,同时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前与小区物业企业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将承接查验与竣工验收挂钩,倒逼建设单位完善小区各项设施设备,避免出现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2024年分别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物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我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小区监督检查。同时我局将住宅小区常态化监督检查和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有机结合,对在检查中物业管理规范、整改效率高、群众满意的“红榜”企业开展信用信息加分、评优推荐等奖励措施,对问题反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黑榜”企业及时函告资规、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扣分、罚款等惩处工作,实现我区物业行业“奖惩联动”、“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监督检查和整治。对辖区住宅小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西安市灞桥区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导则》中的7大类45项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和整治,力争12月底前辖区住宅小区督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95%。对在检查中发现未公示相关信息、未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违规收费等行为,及时开展约谈、扣分、处罚等惩戒工作。
二是用实用好信用评价这个有力抓手。按照《西安市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严密组织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信用评价,引导社区(居委会)、网格员、楼栋长广泛参与,每季度发布一次物业服务行业“红黑榜”,每半年发布一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认定。
三是持续做好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排查。牵头组织属地街道、社区开展排查统计,及时对接市住建局、灞河新区、浐灞国际港住建局等部门,针对排查发现的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展协调推进工作,确保发现一批、整治一批。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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