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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闫亮

余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灞桥区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政策,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回复市场活力,力保区域内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政策支持,提振房企信心。

土地出让方面,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首次缴纳30%出让金和20%保证金,剩余部分在1年内缴纳完毕,减轻了企业期间压力。

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发布了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对原资金监管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保函业务办理等,管理更加细化,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用款压力,让资金更加流通。

价格备案方面,调整了价格指导思路,从限房价调整为稳房价,针对不同品质、不同区位、不同产品,进行更加合理的价格指导。

行政审批服务优化效率方面,在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方面,缩短办理周期,让项目尽快投入市场,缩短回款周期,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强化土地供应,完善市场配套。

1.土地供应方面。灞桥区将全区目前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块纳入供应计划,降低容积率,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后期销售。

2.配套方面。不断引入新的教育配套,拟通过不断拓展名校+模式,引入优质教育集团,拓宽住宅市场销路。

三、加大购房扶持,激发市场活力。

1.全面取消限购。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2.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二手住房以及居民家庭登记选房后的剩余新建商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租赁或购买相对集中的二手住房,实施微改造后用于职工宿舍、居家式旅馆、民宿等运营,盘活闲置住房资源,打造多元化住房市场。

3.降低业主购房压力。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长至不超过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

4.鼓励开发高端产品。鼓励房企在满足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创新户型设计,提高住宅阳台等半开敞空间比例,更好满足居民品质化住房需求。健全完善房屋交付质量回访和投诉处理机制,杜绝降标减配、擅自变更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交付满意度。

总之,房地产市场稳定关系地方经济稳定,我们将适时调整政策,及时适应经济变化,增加房地产企业抗风险能力,力保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