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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曹宏顺

董成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评定考核办法的建议》(第1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职称评定方面,我局一贯坚持严格按照省市职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开展职评工作,您提出的打破论资排辈束缚的意见,在职评文件中已经有明确要求。主要体现在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在师生评议方面优秀率需达到85%以上、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随不同职级最低要求240课时以上、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4年以上社团活动经历、承担过本学科区级以上公开课、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培养指导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另外还需要获得市级以上1项以上(或者区级2项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文章至少2篇,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各类课堂教学评选中获一等奖以上,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获奖文件为据),在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奖。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关于试点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方面,我们目前在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中已经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近两年来我们对原工作单位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已经调整了工作单位。下一步,我们计划在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落实后,进一步加大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岗位聘任的作用,让业务精湛、努力干事的教师更好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关于优化调整高级教师评定考核办法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下发的年终考核文件,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增量绩效的作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均制定了“增量绩效差异化发放办法”,并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情况执行差异化发放。目前,我系统除已办理病休手续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外,未发现长期不在岗的高级教师。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并指导各基层单位进一步优化年终考核和“增量绩效差异化发放办法”,加大示范课、研究成果、指导青年教师在其中所占的比重,营造人人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