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曹宏顺
马捷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第17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全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配备全覆盖,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坚持教育、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规范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健康节”“解忧信箱”、心理展演等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指导学校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规范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引导教师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既教书,又育人;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区教育局联合区关工委组建西安市灞桥区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团队,印发了《灞桥区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团队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各中小学不断强化和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指导中心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心理健康干预机制发挥更大作用,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专业、优质、全面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全力构建切实有效的心理健康保障体系。
区教育局指导各校办好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等,每年面向家长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并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树立科学养育观念,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开展亲子活动。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