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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马俊良

政协灞桥区纺织城街道学习组: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提案》(第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层单元和“末梢神经”,其治理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的整体成效。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治理的必要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聚焦社区治理中的矛盾与问题,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将社区各项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规范运行。

一、推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扛牢基层治理责任

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资源,将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业务与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业务紧密结合,为村社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依托智慧法援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实现网上在线申请、网上预约和网上在线解答咨询。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派优秀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村(社区)“两委”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5件,提供法律咨询1472件1819人次,在接待中释法说理化解纠纷和息诉10件。

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稳固基层治理根基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拉网式排查、个案化攻坚、清单式销号、长效化坚持的办法,深入了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发现、分类处理、事后回访,形成闭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355件,调处成功354件,成功率达99%。进一步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基层治理理念

近年来,灞桥区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扎实开展。自“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以来,全区共选出734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利用区级“八五”普法讲师团对“法律明白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婚姻家庭调解矛盾技巧、基层合法性审查等专项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综合法律素养。 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引领辐射作用,切实履行好农村管理“网格员”、邻里纠纷“调解员”、矛盾问题“信息员”和普法用法“宣传员”的职责,目前已培育认定5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进一步夯实了乡村依法治理根基。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各责任单位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组织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教育、禁毒防艾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四、推动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创建的辐射带动作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将示范创建的过程变成提升法治工作水平的过程,全区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契机,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区法治乡村建设。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专家论证会及推进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高校法学博士等就《灞桥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标准》和《灞桥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评分细则》进行研究讨论,组织开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观摩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特此复函。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