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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曹宏顺

曹吉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已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并兼顾部分义务教育主城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以及残疾家庭的学生。截止2022年12月核算名单统计,全区37所学校,14274名学生享受营养餐。

1.我区学生营养餐供给企业均为区财政局招标办公开招标确定,学生营养餐所需的米、面、油等均检验合格,从源头上严把食品安全关。

2.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防水平。每学期邀请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专业人员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食堂炊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人人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和具体操作规范知识。实行“校长陪餐制”,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与学生共同食用营养餐,督促提升营养餐的质量,确保学生吃到干净卫生营养美味的营养餐。

3.制定《西安市灞桥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学校将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大检查,从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实名制、公示和消毒等方面不断规范学生营养餐工作。

4.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均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检查、接收、登记、发放工作,对食品包装、生产日期等关键要素仔细核查,确保营养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

下一步,我局将在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对校园食堂管理责任、从业人员管理、食堂食品采购、食品仓库保管、食品加工、食堂环境卫生、食堂设备设施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继续加强监督管理,为提升我区学生营养餐品质继续努力。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