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签发人:白莉
徐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乡村医生在岗期间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各社区中心与辖区村卫生室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村卫生室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村卫生室的巡查和督导,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情况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核算并给予发放补助。
2.根据西安市卫生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三部门《关于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卫发〔2010〕204号)精神,乡村医生年满60岁退养后,按照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予以养老补助。
3.不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灞桥区卫生健康重点项目三年(2020—2022)行动方案,以“123”行动目标为指引,全面加强辖区村卫生室建设。2020年以来,已建成公有化村卫生室20个,我们将持续加大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覆盖面,在村卫生室公有化和乡村医生待遇方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热爱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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