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王毅
李开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各方资源,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的建议》(第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工作
一是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向物业项目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通知》(灞建发〔2023〕15号),在灞桥区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项目负责人到项目所属社区(居委会)报到,社区党组织向辖区物业项目(物业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行动。要求物业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区议事,接受社区监督,社区党组织对已建立党组织的物业项目(物业企业),加强“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执行,以及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物业项目(物业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党的声音、开展党的工作、积极发展党员,尽快建立党组织。截至目前,我区42个住宅小区6个物业企业已建立了党组织(党支部或党建指导员),红旗街道、洪庆街道、灞桥街道在党建引领下建立了社区、物业、业委会(业主代表)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是起草《关于调整灞桥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划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通知中明确社区要负责协助街办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全面参与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做好沟通协调;参与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工作,对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积极发挥代管作用;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当中。
三是起草了《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制度中明确社区可推荐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进入红榜,同时对于不配合工作、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社区也可建议纳入黑榜,推动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融合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以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行动为抓手,落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和物业服务水平。
二是摸清区内注册物业企业底数,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不符合条件的由街道社区选派党建指导员,实现全区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三是《关于调整灞桥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划分的通知》《灞桥区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印发后,组织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提升人员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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