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周筱梅
王海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穆将王蔬菜批发市场拆迁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定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市场经营主体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区投资商务局负责制定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牵头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业发展,对全区农贸市场网点建设、提升改造及工程安全进行监管。
近年来,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国卫复审、创建文明城市、疫情防控、迎“十四运”等工作,我局多方面加强宣传,增加经营户配合度,助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不断地教育引导企业和群众增强意识,形成行动自觉。
二、统一思想,强化行政执法。
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方面。我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农贸市场监管工作作为重点,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全局上下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和任务分工。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将市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主体规范与行为规范、商品质量规范相结合,全面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推动农贸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主体责任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一)在食品安全方面
为扎实提升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秩序,助力“十四运”和文明城市创建,灞桥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从实际出发、从问题着手,从难点落子,科所联动,全面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各类证照,督促农贸市场相关经营户对“三防”设施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同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与农贸市场开办方协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把控、风险预警。加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力度与频次,明确重点检测项目及重点品种,不断提升不合格食品靶向率。
(二)在计量器具方面
一是起草制定了农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下发到辖区各农贸市场,督促市场开办方统一格式制作牌匾悬挂于市场醒目位置;二是积极开展农贸市场计量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讲解“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ECQS)”使用方法,帮助市场管理人员尽快完成网上注册、录入、申报。督导市场开办方在农贸市场每个出入口设置复秤台,确保每台公平秤都能正常工作,方便消费者随时复秤;三是局领导班子多次深入市场督查,现场解决创文要求中的计量难点、棘手问题。
(三)在价格监管方面
一是走访调研,摸查辖区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总体情况。走访调研辖区农贸市场,与农贸市场经营主体展开座谈,摸清辖区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作出安排;二是“三统一”,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对农贸市场内小商品经营主体统一使用标价签;对鲜肉、水果、水产品经营主体统一使用标价牌;对标价签、标价牌的填写统一明确要求;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明码标价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各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协作,扎实推进农贸市场内明码标价工作。主动引导场内经营主体合理定价,促进公平竞争。
三、下一步举措
一是加强宣传,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监督检查业务骨干向农贸市场经营主体、场内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各经营主体亮证亮照诚信经营意识。要求各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二是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排查。组织深入开展排查。结合疫情防控及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现状,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是加强督导,倡导诚信经营。积极发挥基层监管所网格化优势,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及时督促各类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倡导各类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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