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白莉
宋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卫生服务的建议》(第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灞桥区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21家,未设立心理健康科(心理咨询室)。2016年经市卫健委同意,灞桥辖区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建立了“心灵驿站”其主要是指导精神疾病患者开展家属健康教育宣传、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对患者有针对性提供康复活动等;目前卫生系统心理咨询师资质人员极其缺乏( 全区持资质证仅有3人,1人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 ,2人均属民营精神病院医疗机构聘用人员)。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