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吴小进
蓝锦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星村建设民宿的建议》(第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白鹿原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自然资源得天独厚。自2019年起,根据《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及补充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文旅发﹝2021﹞130号)文件,我区共发展等级民宿7家,为了扶持区内等级民宿发展,依据《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文旅发﹝2021﹞136号)文件,对区内民宿先后拨付奖励资金185万元。
二是为了加强旅游民宿的规范化发展,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根据“民宿标准”,在基本卫生方面、安全方面、服务质量方面、生态环保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化要求,同时西安市也制定了《西安市民宿基本要求与评级》(DB6101/T3032-2018)标准,对符合标准的民宿市文旅局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2022年我区已组织新申请的等级民宿参与全市等级民宿创建和专家评定,现已报至市文旅局,等待结果。
下一步,为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依据《西安市民宿基本要求与评级》(DB6101/T3032-2018)标准及《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文旅发﹝2021﹞136号)文件,将继续宣传相关政策,打造区内等级民宿。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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