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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城管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周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的建议》(第105号),我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局招录的城管协管人员均已购买五险,签订了劳务合同,并每月按时发放工资。按照双重管理,街办为主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各街办城管执法中队自行招录了部分城管协管人员,其工资、五险及劳务合同由各街办负责发放、购买和签订,存在未购买五险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各街道办事处与区财政部门及人社部门沟通协调申请经费。

二、公车改革后,我局编制执法车辆24辆,城管执法车辆严重不足,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无法满足一人一位的执法要求,且部分车辆存在老旧、磨损等情况,我局积极与区公车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同样,各街办执法中队也存在类似问题,按照双重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保障工作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燃油及报废后的重新购置费用。

三、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更换更新执法装备,同时,在装备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积极调配给予街办中队支持,按照双重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保障街道执法中队日常办公设施、耗材的购置等各项日常工作经费。

针对您提出的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待遇问题,我们也会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议,若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整。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