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赵建文
吕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落实乡村振兴需求
我分局注重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等编制工作,立足西安国土空间特色,通过底线把控、问题导向、战略引导,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好空间约束,推动农业绿色高效、农村品质宜居、农民生活富裕、落实乡村振兴。
我分局将严格按照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进一步细化村庄分类,找准农村发展类型,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村规划编制科学性、前瞻性。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登记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登记工作三年部署,前期试点工作已在我省逐步推进,我市阎良区正在进行试点工作,待试点结束后,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登记工作,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三、严厉打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占地行为
针对发现的非法占地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据非法占用土地类别及是否符合规划情况分别给予拆除及相关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根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给予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决定的,不仅要求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而且要求恢复场地平整或耕地种植条件,并将土地交还土地权利人或管理人;给予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决定的,由资源规划部门将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政府或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
建议农村三委会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在街办管理和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并接受各级监督,促进依法、规范使用农村建设用地,齐心协力打击违法占地,保护集体利益。
四、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依据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工作思路,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积极推进编制村庄规划和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登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权属清晰的前提下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同时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和相关指导意见,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审慎推进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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