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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李卫

王有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白鹿原农业产业化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种植专业化不够,传统种植技术较为落后。病虫防治、品种改良等亟需改进。

近年来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一是与省、市相关部门合作,制定了本地区大樱桃生产技术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灞桥樱桃》(DB61/T518-2011)、《设施樱桃栽培技术规程》(DB6101/T83-2014)和《大樱桃栽培技术规程》(DB6101/T17-2014),编印了《灞桥区大樱桃生产管理周年历》、《樱桃砧木绿枝扦插繁育技术规程》、《甜樱桃设施栽培技术规程》等规范性标准文件。根据农时及生产状况,及时发布了樱桃生产指导管理意见等;二是广泛开展按照大樱桃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培训,利用职业农民培育、市区果业大培

训等平台,邀请全国知名樱桃专家郑州果树所赵改荣研究员、辽宁果树所韩凤珠教授、西农大蔡玉良教授及市区果业专家、乡土技术骨干等,通过召开培训班、现场观摩、观看录像、网络教学等方式,近年来共举办各类樱桃技术培训班200余期,发放技术资料30000余份,培训农民约18000人次,培训技术骨干200余名,全区现有高级农技师50余名;三是强化樱桃实用优果技术的推广应用。先后引入推广了大樱桃绿色病虫害防控技术、果园枝条粉碎堆沤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等12项。通过示范园区示范辐射和全区技术人员手把手培训和指导,目前全区无公害优果技术应用率已达到60% 以上,优果率达到50%以上。

二、规模化、产业化不够。目前以传统家庭种植为主,种植面积零散,管理水平较低,导致樱桃产量、质量残次不齐。

近年来我局以龙头企业为突破口,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同参与,走分工协作、联合经营发展新路子,重点解决资金、技术等制约因素,提高产业研发能力及竞争力,增强产业发展内在动力。通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联合体等方式,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区共有农业龙头企业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涉及畜牧、蔬菜、果品、食用菌等,覆盖种植、养殖、贮藏、加工等领域。建成市级产业化联合体1个、区级产业化联合体3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2家,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6家,家庭农场5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

三、樱桃品种普遍进入老化期。

一是积极开展大樱桃新优品种引进筛选试验,共引入睿德、蜜露、俄罗斯8号、美早、早大果等11个品种,目前我区新优樱桃品种栽植面积在8000亩以上。二是大力推广老园改造和优质种苗应用,在全区推广实施“大改型、强拉枝、巧施肥、无公害”技术,着力大树落头降高、间伐透光、高接换头改良品种等,目前已完成改造9000余亩。

您提出的关于白鹿原农业产业化的建议,通过以上持续的工作措施我区樱桃种植情况会得有很大的改善和提高。目前受科研条件、经费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等因素的制约,在老园改造、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方面困难较大,需要各级政府和科技人员、果农通力协作,共同携手创建品牌更强、产业规模更大的灞桥樱桃特色产业。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