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杜永亮
岳博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物业小区的电动车管理问题,电动车规范管理和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环。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桩(装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相关工作
1.加强电动车的管理督导。目前我区已建立了区、街道办、社区三级管理体系,今年我局多次下发文件要求街办、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企业加强对管区内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找准问题,制定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电动车充电设施前期基础设施不完善,个别群众业主不支持不理解,政府缺少相应的政府支持,也对此项工作推进造成阻力。今年以来辖区内各物业小区在街办社区的督导下,开展了多次电动车检查整治,重点对电动车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通道出、安全出口等行为,电动车进楼入房、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并建立了物业小区电动车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相关设施,确保不出问题。
2.老旧小区改造解决电动车管理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中解决好居民充电的难题,增加或者改建电动车棚,集中建设充电桩。按照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我局在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中,对于有建设条件的小区均建设了停车棚,分别在略钢小区、大信小区、建盛商贸小区、建设总公司家属院、枣园小区等18个小区建设了18个车棚,安装了121个充电桩,方便了小区非机动车的停放及充电。下一步,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加大建设停车棚力度,以解决老旧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难问题。
3.工作建议。2019年我局向市住建局书面请示,请示内容主要是:建议以市住建局牵头协调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应急部门,对已建成小区建设电动车棚所需用地进行特批,对新建小区建设电动车棚纳入规划配套。
二、下一步工作
1.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鼓励物业企业和第三方专业充电站合作,在小区内设立商业化充电设施;
2.进一步协调规划、城管、应急等相关部门,争取能为小区建设电动车棚相关手续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3.进一步完善电动车管理机制,实现小区物业企业、社区、街办、消防、公安等单位联管联制;强化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对电动车管理规范的小区在信用等级分上给予加分,对管理不到位的小区信用等级上给予扣分。
4.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争取把更多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改造解决部分电动车的充电停放问题。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