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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城管局对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许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灞桥区小吃摊食品卫生安全的整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反映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对于在主要道路、小区门口、人员流动较多地方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予以坚决取缔。

另外,对于经公示审批设置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按照“七定、七统一、三悬挂、两达标”(“七定”,即定经营种类、定经营摊位、定经营时间、定经营价格、定经营食材、定监督公示、定垃圾分类;“七统一”即,统一经营餐车、统一经营标识、统一铺设地板、统一经营餐具、统一着工作装、统一点亮照明、统一卫生保洁;“三悬挂”即,按照程序办理并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悬挂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两达标”即,卫生达标、秩序达标。)的制度严格管理。既解决了晚间占道经营的监管空挡,又解决了群众的消费需求。

二、针对反映灞桥区小吃摊食品卫生安全的整改问题,具体有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三、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辖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的查处力度,对于满足相关条件的商贩,积极引导其进入已批准的临时摊群点内规范从事经营活动,加强管控力度,规范市容秩序,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灞桥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