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郑 伟
李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备校车接送学生的建议》(第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划,目前三殿中心小学学区周边村子已拆迁,原有居民居住地离三殿中心小学较远,造成学生上下学路程变长,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为此,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二是加强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安保力量。在上学和放学的高峰期,组织学校安保人员及时疏导校门口交通,引导学生和家长按规定路线行走,形成良好的接送秩序;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就学校校车配备问题进行研判。充分发挥校车联席会议这一平台优势,联合交警、交通、发改、财政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大对三殿中心小学学生状况的调研分析,妥善解决学校校车配备问题,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好的服务。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