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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安锋军

郭晓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浐河华清路到长乐路段的建议》(第6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由于该区域属于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的规划范围,关于拓宽浐河华清路到长乐路段的建议,我们及时与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进行联系沟通。

浐灞河生态环境治理是浐灞生态区立区之本,长期以来浐灞生态区始终坚持柔性治水理念,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全域治水碧水兴城行动,建设浐灞河沿线绿道。浐河华清路至长乐路段原属于市水务局下属渭管中心管理,拟交浐灞生态区管理,近期正在交接。浐灞管委会成立以后,在华清路至长乐路段修建了2座拦水橡胶坝,根据上游来水量及水质情况调节蓄水,可以形成景观水面。

当前,浐灞生态区正在按照全市“三河一山”绿道建设规划,推进浐河绿道建设,加大浐河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沿河基础设施,持续提升浐河周边景观,为周边群众提供良好的亲水游憩空间。

下一步,浐灞办将督促浐灞生态区加快与市水务局下属渭管中心的交接,早日开展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浐灞办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