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辛锋涛
赵运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对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就建议涉及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自2018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区委、区政高度重视,全区上下一心,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顺利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省级验收,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评为2020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一、关于做好宣传工作方面
坚持全区动员、全面建设、全民参与,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街道负责、群众主体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和清理整治热潮。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以志愿服务和文明实践为平台,组织开展“随手拍、随手捡、随时清”志愿服务活动和“小手拉大手共建清洁村”文明实践等活动。通过不
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制定村规民约方面
全区围绕打造 “净美灞桥”目标,落实“村庄美、环境美、有了管护才完美”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流动红旗、“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通过相互监督、互比互促,持续提升农民群众环卫意识、管护意识。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集体设施保障方面
目前我区已初步制定了《灞桥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指导意见》,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逐步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由街办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确保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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