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李文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地摊经济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反映“关于大力发展地摊经济”的问题,因为西安今年要迎接第十四届全运会及文明城市复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我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设置需求由各街道办事处指定部门提出,经区城管局初步审核,通过后书面告知市城管局并统一进行公示。
经公示审批设置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按照“七定、七统一、三悬挂、两达标”(“七定”,即定经营种类、定经营摊位、定经营时间、定经营价格、定经营食材、定监督公示、定垃圾分类;“七统一”即,统一经营餐车、统一经营标识、统一铺设地板、统一经营餐具、统一着工作装、统一点亮照明、统一卫生保洁;“三悬挂”即,按照程序办理并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悬挂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两达标”即,卫生达标、秩序达标)的制度严格管理。既解决了晚间占道经营的监管空档,又解决了群众的消费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辖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的查处力度,对于满足相关条件的商贩,积极引导其进入已批准的临时摊群点内规范从事经营活动,加强管控力度,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新的进展,我们将第一时间告知。
灞桥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