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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城管局对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赵运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分类的建议》(第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力推进落实

一是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和副区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区级部门和街道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成立了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专人专干。分类中心内设有宣教组、协调组、三个督导组,分别负责宣传、协调、公共机构、小区和农村的分类工作。

(二)夯实硬件,分类处置

前期为各涉农街办配发户分类垃圾桶、垃圾收集房50个、垃圾收集亭45个。配置四分类清运车共77辆,购置电瓶三轮车23辆。其他垃圾收运压缩后,统一运至蓝田焚烧厂处理。有害垃圾采用以定期收集为主(每月11日),预约收集为辅的方式收运暂存后集中处理。厨余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压缩后运往蓝田焚烧厂处理。可回收物交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收集处置。

(三)宣传先行,普及分类知识

联合各涉农街办举行“生活垃圾分类环卫系统知识培训”,对各街办环卫工人进行分类知识轮训。积极组建“三支队伍”。截至目前农村已设置督导员57名,宣传员69名,引导员80名。印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T恤3500件,引导员马甲2000件,制作宣传文化墙40余处。

(四)加大督导力度,提高分类准确率

一是督导组每天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从宣传氛围、硬件设施、分类准确率和台账建设等方面重点督导落实。二是确定每周四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日活动日期,为普及《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长期形成的生活陋习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影响。二是分类设施配置了但使用不到位,村民意识不强。三是保洁力量还需加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倒,农村垃圾乱倒也存在反复现象。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在环卫设施配置上加大力度,做到设施到位。二是在宣传教育上加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动静结合的形式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分类资源化再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逐渐形成自觉趋从行为。三是在管理力度上加强。通过加强日常检查、重点督查、保洁管理人员重点培训等多种举措,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灞桥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