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根顺、雍建叶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人大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物业管理纠纷分级处理机制
为落实属地调解责任,我们建立区、街办、社区分级调解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涉及对合法物业公司的信访投诉,以区建住局为主,所在街办和社区参与负责接待处理并回复;涉及单位自管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由业主单位负责接待处理并回复,所在街办予以协助;涉及村级组织所属的安置小区和“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由所在街办负责接待处理并回复。各级物业监管部门要指定或聘请专业调解人员,主动作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提高物业纠纷的调解成功率,确保物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办。
二、理顺物业监管体制、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
我们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协调、属地管理”原则,夯实区、街办、社区三级物业监管责任,建立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监管体制。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组建了建设、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城管、公安、街办等各部门为成员的物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召集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办的职责以及监管人员,并把物业监管的重心下移、促使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促进辖区内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大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力度,规范和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保障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严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保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红色物业活动,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基层党组织对企业管理,引导物业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达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配合市级部门加大对物业企业的联合考核,每年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检查和创优竞赛活动,使物业服务专项检查和物业服务创优竞赛活动制度化。通过一系列的检查、评比活动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结合前期物业招投标等时机,严格把控行业准入标准,清理整顿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与规范并举,及时处理物业投诉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职责划分,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认同,在宣传和推广物业服务理念方面多做工作,让百姓更多的了解物业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存在的价值和花钱买服务的重要性和必然趋势,以及物业服务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所引起的积极作用。
二是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确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制度,引导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有序参加物业管理活动,健全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行为。
三是注重物业投诉的受理处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居民法制观念的增强,关注物业市场动态发展和受理处理物业投诉信访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尤其我市市民热线开通以来,我区各类物业管理矛盾及问题诉求基本能得到妥善处理,为此我局业务科室人员每天对此高度关注,针对突出问题调查核实,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将有关问题及诉求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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