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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党芳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两委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工资低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市组发〔2015〕56号)规定,社区有关人员的待遇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社区专职“两委”成员:委员、支委18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2100元/月;书记、主任2500元/月;一肩挑:3000元/月。

2.机关、企事业退休或年满60周岁人员任社区“两委”成员:委员、支委6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800元/月;书记、主任1100元/月。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任社区“两委”成员的无补贴。

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灞桥区于2014年、2020年两次在市级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提高了部分社区“两委”成员待遇,提高部分资金全部由灞桥区财政承担。2019年起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及人社局规定标准为社区“两委”办理缴纳五险一金。

4.目前,省、市民政部门正在莲湖区、新城区推行社区工作人员补贴待遇增长机制试点工作,不久将在全省统一执行新的补贴标准。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