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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复函

党芳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楼长津贴停发导致社区入户工作难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楼长补贴停发问题

楼长和居民小组长曾因相关工作的需要,确实发放过一定的补贴,但近年来,随着工作方式的变化逐渐被取消。我局已建议今后在全科网格管理中重新发挥楼长作用,并发放一定补贴。

二、社区“两委”成员补贴待遇问题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市组发〔2015〕56号)规定,社区有关人员的待遇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社区专职“两委”成员:委员、支委18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2100元/月;书记、主任2500元/月;一肩挑:3000元/月。

2.机关、企事业退休或年满60周岁人员任社区“两委”成员:委员、支委6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800元/月;书记、主任1100元/月。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任社区“两委”成员的无补贴。

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政府两次常务会议决定将社区年满60周岁或已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适当提高,“一肩挑”、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的补贴待遇标准由原来的1100元、1100元、800元、600元分别提高到2500元、2000元、1600元、1300元;将企业兼职人员通过选举当选社区“两委”的由无补贴提高到12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提高部分资金由灞桥区财政承担。2019年起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及人社局规定标准为社区“两委”办理缴纳五险一金。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