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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复函

高恩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福利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加入工会及享受相关福利待遇问题

我们已与区工会进行了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加入街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成立工会组织,但由于暂时无法落实工会区级配套经费,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协调落实。

二、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补贴问题

目前我区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及社区“两委”成员确定的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为政策规定的最高限,即单位承担12%;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灞桥区于2014年、2020年两次在市级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提高了部分社区“两委”成员待遇,提高部分资金由灞桥区财政承担;2019年起我区每年为30%的年度考核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发放1个月工资奖励,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目前社区工作人员补贴待遇的增长机制省市民政部门正在莲湖与新城区试点推行,待成熟后将在全省统一执行。

三、关于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问题

区民政局在每次换届后会对新任职的社区主任(书记)进行培训。对新入职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全部进行岗前培训,后续工作单位会根据各自业务不同进行相关培训。目前我市计划筹建西安市社区学院,建成后将会形成社区工作人员全方位成长的专业教育培育体系。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