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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窦正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洪庆山环境保护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严格按照《陕西洪庆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7年)》,遵循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二、持续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三级网格,专、兼职网格员,持续开展“网格管山、常态巡山”日常巡检查工作,统筹协调解决环境破坏问题,实现长效保护。

三、开展洪庆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宣传工作,提高游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