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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陈红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社区及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您提出的4条建议是为当前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议中肯、切实可行,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居民社区和公共场所各自的特点,针对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小区、公共场所执行力度欠缺的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整治推进措施,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的

通知》(灞垃圾分类办发〔2020〕2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工作会议3次,在26条主干道制作垃圾分类大型户外文化墙457块。印刷《垃圾分类对照表》、《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分类宣传小册》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共20万份,制作垃圾分类冰箱贴2000份,异型入户分类指南4万2千份,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60余次,举办大型宣传培训会 24场。其中被西安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今日头条、长安号等新闻媒体和知名公众号等正面宣传报道共 59 次。《对话西安》栏目插播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广告120次。

(二)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分别由区城管局局长兼任担任组长、5名副局长兼任综合、宣教、督导一、二、三等三个督导组组长,每天组织对全区的小区、农村、沿街门店、机关、学校等,从分类设施、宣传、资料台账管理、实际分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指导,并以《每日情况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各单位,全面推进各单位落实整改,向既定的第一阶段宣传、设施、分类目标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共下发48期。同时,6个街办的执法中队和城管局直属3个中队按片区,对沿街商户、商场和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开展不力的单位及时整改。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单位、示范校园、示范小区的10%创建比例全部完成,对获得市级优秀示范单位进行表彰,组织召开现场会3次。我区获得“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称号的共有9家,分别是3所学校、3个小区和3个机关单位。在公共机构、小区和学校都有示范带头样板。截至目前,共申请区级达标单位53个,通过37个,坚持示范引领分类。

二、目前存在问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长期以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培训不够深入。二是分类主体责任不清。三是分类监督管理力度不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一)深化宣传培训。将继续加强对各级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建立轮训机制,重点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注重引导市民从“要我分类”向“我要分类”转变;注重引导市民从“知道分类”向“正确分类”逐步转变;会进一步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义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会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业务培训会,强化对辖区街道、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牵头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二)夯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责任体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亲自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联动,按照条块结合、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和属地管理“兜底”的工作制度。各牵头部门一方面,统筹做好标准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另一方面,认真摸排、回应基层需求,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问题。街办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三)示范引领分类。对于申报创建示范的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达到示范的标准和要求,对于已经创建成功的示范单位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分类准确率不断提高,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擦亮示范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态势。按照《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办法》,加强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考评通报,通过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养成行动自觉,以巩固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切实提高垃圾投放质量。

(四)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力推进除了日常三个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外,离不开分类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下一步将重点检查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落实公示承诺制度,是否分类投放,混投混运严格督导检查。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是否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还要加强对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是否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类运输,从事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的运输单位是否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以及遵守相关规定。各直属中队、各街办执法中队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内容要求,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要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进展,在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各直属中队、各街办执法中队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资料,高度重视执法工作资料收集、工作台账完善和工作数据上报工作。


党芳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垃圾分类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您提出的建议是为当前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议中肯、切实可行,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整治推进措施,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种形式宣传培训

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工作会议3次,在26条主干道制作垃圾分类大型户外文化墙457块。印刷《垃圾分类对照表》、《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分类宣传小册》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共20万份,制作垃圾分类冰箱贴2000份,异型入户分类指南4万2千份,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60余次,举办大型宣传培训会 24场。其中被西安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今日头条、长安号等新闻媒体和知名公众号等正面宣传报道共 59 次。《对话西安》栏目插播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广告120次。垃圾分类走进课堂,目前由教育局牵头,垃圾分类已经纳入到部分中小学的教学计划中,垃圾分类在校园中知晓率达到了100%,各学校日常开展关于垃圾分类趣味性活动,通过家校联动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疫情防控期间每日在各级微信工作群分享垃圾分类及疫情防控小知识,坚守公告疫情信息、科普垃圾分类的阵地;制作、推广“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电子书,设置西安市四分类、分类小游戏、意见征求、志愿者报名等近十项内容,帮助居民便捷了解垃圾分类的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度。

(二)硬件设施配备

目前我区现有其他垃圾车53 辆,可回收物车8辆,厨余垃圾车7辆,有害垃圾车2辆。从生活垃圾清运市场进行规范,对全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登记、建档,规范管理,整合资质清运企业,配齐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倒逼清运市场分类清运。2019年年底前,已经为辖区学校、公共机构、无物业管理小区配置分类垃圾桶共14623个,其中30L两分类垃圾桶4160个,50L两分类垃圾桶5005个,100L四分类垃圾桶2302个,240L四分类垃圾桶2455个,茶渣过滤桶701个。为辖区公园、道路、公交站点、部分商场等公共区域配置了四分类果皮箱824个;为街面公共区域配置四分类果皮箱117组,基本保证了全区公共机构、学校、小区分类容器的保有量。

(三)终端设施建设

目前生活垃圾已根据分类情况进行处理,其他垃圾已经运往指定地点蓝田焚烧厂进行处理,而非之前的江村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江村沟填埋场已于2019年年底封场。过渡期内,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和有毒有害暂存点设在席王压缩站,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设在五厂,厨余垃圾智能堆肥房在狄寨街办建设。目前有害垃圾由街办收集,街办压缩站暂存,席王压缩站收储。可回收物由五厂临时分类中心处置。以城管委名义下发《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

二、目前存在问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长期以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培训不够深入。二是主体责任不清。三是分类监督管理力度不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一)深化分类宣传培训

深化分类宣传培训就将继续充分发挥垃圾指导员、宣讲员、志愿者“三支队伍”作用,各街办制定宣讲培训计划,组织宣讲员每周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在各单位培训宣传有关垃圾减量化、无害化知识,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志愿者培训,举办“志愿服务月”活动。积极开展宣传、督导工作,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开展主题活动进行线下宣传。在继续加强宣传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全面的培训工作,完成对全区各个行业的培训,实现从知晓垃圾分类这件事向知道垃圾分类如何分转变。印制3500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T恤和2000件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马甲,已全部配发到位,用于宣传和小区农村的分类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落实承诺公示制度

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在垃圾收集点设置公示牌,公示监督机构、督导员、各类垃圾运输单位和去向、清运时间等信息,建立四分类垃圾产生量台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分别负责辖区公共机构、学校、小区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相关事宜,指导并督促各垃圾收集点公示牌设置。可回收物由清运车辆统一运输,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设在五厂,《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可回收物收集至各单位可回收物暂存点,交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收集处置(再生资源网点要做到统一门头牌匾、统一车辆、统一人员服装)。可回收物就具有了明确的去向。

(三)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

关于可回收物的处理按照《灞桥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导则》要求,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再生资源“点、站、场”建设,做到“点、站、场”标识、公示规范,收运车辆、计量信息管理规范。指导农村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过度包装问题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整治,推行源头减量,重点对农副产品、食品、礼品、外卖等过度包装进行治理。通过强化综合治理,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内容,形成各部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优化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需求。使得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100%。


李开阳、李文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居民小区实施垃圾分类现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小区实施垃圾分类现状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您提出的建议是为当前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议中肯、切实可行,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小区自身特点等制定了相关的整治推进措施,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辖区流动人口量较大,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欠缺,分类投放效果较差。垃圾分类久久为功,要更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就需要让居民在思想上认识,行动上体现。

(一)分类宣传培训

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工作会议3次,在26条主干道制作垃圾分类大型户外文化墙457块。印刷《垃圾分类对照表》、《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分类宣传小册》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共20万份,制作垃圾分类冰箱贴2000份,异型入户分类指南4万2千份,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60余次,举办大型宣传培训会 24场。其中被西安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今日头条、长安号等新闻媒体和知名公众号等正面宣传报道共 59 次。《对话西安》栏目插播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广告120次。

(二)推行定时定点制度

《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的通知》(灞垃圾分类办发〔2020〕2号),已明确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附件灞桥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就如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各小区要加强督导,确保定时定点投放工作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完成至少1名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的配备,在定时投放时间段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指导,可根据定时定点制度推进成效,逐步减少志愿者值守、监督员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最终实现人群的自觉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二、目前存在问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长期以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培训不够深入。二是分类主体责任不清。三是分类监督管理力度不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一)深化分类宣传培训

深化分类宣传培训就将继续充分发挥垃圾指导员、宣讲员、志愿者“三支队伍”作用,各街办制定宣讲培训计划,组织宣讲员每周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在各单位培训宣传有关垃圾减量化、无害化知识,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志愿者培训,举办“志愿服务月”活动。积极开展宣传、督导工作,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开展主题活动进行线下宣传。在继续加强宣传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全面的培训工作,完成对全区各个行业的培训,实现从知晓垃圾分类这件事向知道垃圾分类如何分转变。

(二)严格落实承诺公示制度

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在垃圾收集点设置公示牌,公示监督机构、督导员、各类垃圾运输单位和去向、清运时间等信息,建立四分类垃圾产生量台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分别负责辖区公共机构、学校、小区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相关事宜,指导并督促各垃圾收集点公示牌设置。

(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力推进除了日常三个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外,离不开分类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下一步将重点检查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落实公示承诺制度,是否分类投放,混投混运严格督导检查。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是否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还要加强对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是否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类运输,从事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的运输单位是否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以及遵守相关规定。各直属中队、各街办执法中队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内容要求,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要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进展,在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各直属中队、各街办执法中队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资料,高度重视执法工作资料收集、工作台账完善和工作数据上报工作。


沈上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垃圾分类的几点思考与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垃圾分类的几点思考与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您提出的建议是为当前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议中肯、切实可行,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城市和农村自身特点等制定了相关的整治推进措施,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种形式宣传培训

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工作会议3次,在26条主干道制作垃圾分类大型户外文化墙457块。印刷《垃圾分类对照表》、《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分类宣传小册》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共20万份,制作垃圾分类冰箱贴2000份,异型入户分类指南4万2千份,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60余次,举办大型宣传培训会 24场。其中被西安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今日头条、长安号等新闻媒体和知名公众号等正面宣传报道共 59 次。《对话西安》栏目插播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广告120次。垃圾分类走进课堂,目前由教育局牵头,垃圾分类已经纳入到部分中小学的教学计划中,垃圾分类在校园中知晓率达到了100%,各学校日常开展关于垃圾分类趣味性活动,通过家校联动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二)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一是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的通知》(灞垃圾分类办发〔2020〕2号),已明确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附件灞桥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就如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定时定点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3至4小时,并选取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即一般应设置为早上6:00--8:00,晚上18:00—20:00,具体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各单位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及增减。各单位应积极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引导员、督导员“三支队伍”,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定时定点告知工作,先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再跟进值守督导工作,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全区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的“定时定点投放”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全区70%以上居民小区的“定时定点投放”工作,目前定时定点拖放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

二是发挥居民小区示范引领作用。关于示范引领分类方面,继续完善示范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对于申报创建示范的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达到示范的标准和要求,对于已经创建成功的示范单位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分类准确率不断提高,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擦亮示范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态势。要求示范小区带头实施定时定点投放工作,35个有物业小区要加强督导,确保定时定点投放工作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西安市灞桥区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灞垃圾分类办发〔2020〕1号),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和实施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街转运、集中处理”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

二、目前存在问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长期以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培训不够深入。二是分类示范引领作用不充分。三是分类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四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缓慢。

三、下一步计划

(一)深化分类宣传培训

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以提升投放准确率。深化分类宣传培训就将继续充分发挥垃圾指导员、宣讲员、志愿者“三支队伍”作用,各街办制定宣讲培训计划,组织宣讲员每周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在各单位培训宣传有关垃圾减量化、无害化知识,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志愿者培训,举办“志愿服务月”活动。积极开展宣传、督导工作,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开展主题活动进行线下宣传。在继续加强宣传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全面的培训工作,完成对全区各个行业的培训,实现从知晓垃圾分类这件事向知道垃圾分类如何分转变。

(二)城乡分类两手抓

严格对标《西安市灞桥区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灞垃圾分类办发〔2020〕1号),方案中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种类、分类流程、各街办月度任务作了重点说明。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街转运、集中处理”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使得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结合美丽乡村和人居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乡统一安排、统一实施,做好辖区分类全覆盖。

(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各单位、各街办要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销号清零行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11月底前,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达标率达到80%以上,要打造红旗街办、席王街办两个示范片区。要完善示范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对于申报创建示范的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达到示范的标准和要求,要实至名归。对于已经创建成功的示范单位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分类准确率不断提高,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擦亮示范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态势。按照《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办法》,加强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考评通报,通过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示范奖励措施等增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性,促使他们养成行动自觉,以巩固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也在考量之中,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力推进除了日常三个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外,离不开分类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下一步将重点检查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落实公示承诺制度,是否分类投放,混投混运严格督导检查。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是否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各直属中队、各街办执法中队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内容要求,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要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进展,在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各直属中队、各街办执法中队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资料,高度重视执法工作资料收集、工作台账完善和工作数据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