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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03 09:24
类别:B类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董锁信
灞人社函〔2025〕66号

雍小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失地农民养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第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及待遇标准

按照《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29号)的要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要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水平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8年10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已提高到460元/月(市政办发〔2018〕89号)。目前,西安市已印发《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市政发〔2023〕5号),保持待遇不变。

涉及三殿村的社保办理情况

雍小牛代表所在的三殿村,属于迎十四运沿线拆迁项目,三殿村初步测算涉及社保费约2.488亿;目前社保资金正在协调推进中。

目前三殿村的到龄人员,街道办已通过统筹外发放方式,自拆迁基准日开始,及时享受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我们将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尽快落实社保费用。

感谢您对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您继续为我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献策!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