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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张坤宏

张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进国有供热企业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西安市天然气需求增大导致燃气供应紧张和价格逐步上涨,特别是在冬季供暖高峰期,各方用气需求骤增,天然气供应紧张,致使燃气管道压力不足或波动,直接影响集中供热企业供热质量。不变的供热价格和上涨的天然气价格导致集中供热企业成本增加,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较高的供热成本和不稳定的天然气供应使得部分集中供热企业运营困难,集中供热企业为确保健康发展,即在保证不低于《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的18℃的温度之上,不再像以往高温供热,致使供热投诉量增加。

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影响因素较多,如小区内换热站参数不匹配、小区内供热二次管网平衡调节不到位、市民楼上楼下未住人、私改室内供热设施和房屋结构、墙体保温措施标准不高、室内供热管道敷设间距较大等。上述原因均可能造成室温不达标,市民可拨打电话反映,小区集中供热企业或物业公司将上门测温并排查解决问题。

我们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供热企业的管理,确保正常供热:

1.严格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辖区各集中供热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冬季供热安全稳定运行。

2.小区开发企业在办理供热备案环节,根据近年实际供热情况,向开发企业提供可靠的意见建议,确保小区选用供热质量稳定、服务到位的集中供热企业。

3.按照市城管局新能源供热方案,积极推广地热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等多元化新能源供热模式,减轻集中供热企业对天然气的依赖并提高供暖质量。

4.推动集中供热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减少浪费,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进行供暖改造、优化供暖管网布局等方式来降低供暖成本和提高供暖质量。

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西安灞河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