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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曹宏顺

王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保障机制,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提出建议!接到王代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就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截至2024年4月初,2022年9月-2023年6月共计10个月未发放班主任津贴781.3万元,2024年4月已向区财政申请2024年1月班主任津贴。

1.关于拖欠班主任津贴问题。我局已与区财政局进行多次沟通。但由于财力紧张,一次性解决拖欠款项存在较大困难,下一步将加强协调力度,尽快解决以前拖欠的班主任津贴问题。2024年班主任津贴将按月申请,及时发放。

2.关于建立班主任津贴保障机制的建议。相关部门以正式文件和班主任津贴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形式确立班主任津贴保障机制。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市办字〔2019〕185号)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8〕57号)(该文件后文简称《通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教育系统各公办学校发放班主任津贴。全区从2019年9月开始发放班主任津贴,2021年起已将班主任津贴单列入学校部门预算。

3.关于不断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的建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市级三部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分为三类六档,各学段标准每学年按10个月计发,统一了标准,规范了程序。今后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再适时进行调整。

4.关于建立班主任奖励基金的建议。《通知》中班主任津贴标准具体如下: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26人以上班级每月800元,25人及以下每月700元;小学26人以上每月600元,25人及以下每月500元;幼儿园标准班每月400元,小班额每月300元。标准考虑到各种类型学校、班级人数多少等因素的差异,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也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的奖励原则,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热情。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