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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曹宏顺

孙广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豁口村中学生学区调整至市第34中的建议》(第12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注。现结合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在学区划分中我局遵循“相对就近、不留盲区、整体稳定、个别调整”的学区划分原则,以社区(小区)、村组为基本单元,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规划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经现场察勘、反复讨论、集体研究划定义务教育学校学区。按照《西安市灞桥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规定,豁口村对应学区初中学校是西安市第19中学。您所反映的西安市第34中学属于浐灞生态区教育局管理,而西安市第19中学属于灞桥区教育局管理,两所学校分属不同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目前尚不能将豁口村初中学区调整至西安市第34中学。以后会随着区域规划和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具体招生入学政策及学区划分以当年灞桥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政策为准。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