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 曹宏顺
王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的建议》(第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局制定并引发了《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原则、程序和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学生手机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争取家长对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同时,我局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并下发了《西安市灞桥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灞政办函【2020】13号),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强化学校体育锻炼、营造家庭运动氛围、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倡导科学保育保教、改善教室视觉环境、加强视力健康宣传教育、健全校园视力防控管理机制等十个方面制定了预防控制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开展视力监测、建立视力档案、及时发现和矫治近视、规范视力健康诊断治疗等四个方面制定了监测与治疗措施;明晰了政府各部门职责与分工;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考核评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二是实行评价考核公示制度;三是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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