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尊敬的刘倩代表:
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经济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活动成效
针对反映问题,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积极促进就业创业,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目前,我区共设立了29处食品摊贩临时占道摊群点。今年以来在华夏幸福里广场、城东客运站、新东方商业公园、华阳城广场等地方陆续举办购物节、美食游乐嘉年华、周年庆典等主题活动,活动期间我局深入一线指导主办方按照要求落实规范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多方面管理及应急措施,合理的利用了户外地块,切实响应灞桥区稳经济相关举措。协调活动主办方将活动开展融合进微信、抖音等,既促进了消费,又促进了文化交流;既向外界推介了灞桥区宜居、宜商、宜业的投资生活环境,又为返乡置业、创业提供了相应的平台。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审核把关,合理设置点位。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在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不侵占他人利益、不影响人车通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设置食品摊贩临时占道摊群点,设置需求由各街道办事处指定部门提出,经区城管局初步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二、加强秩序管理,引导规范经营。经公示审批设置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按照相关城市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引导规范摊贩点经营户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同时,按照“严柔相济”原则,对于凡违反规定的,首次采取口头警告,第二次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第三次坚决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出店)占道经营现象的查处力度,对于满足相关条件的商贩,积极引导其进入已批准的临时摊群点内规范从事经营活动,加强管控力度、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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