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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城管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尊敬的左筱娟代表:

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门店牌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作职能划分,在设置管理门头牌匾方面我局始终坚持根据区域功能、道路特点、建筑特色等,综合考虑白天环境美化和夜间景观亮化,达到与街区文化特色相融合、与主体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整体效果。对于较大规模的商业连锁店、银行、邮政、电信等商业机构及其各网点设置的门头牌匾,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风格的情况下,可依照其固有风格统一设置。坚决杜绝出现“一刀切”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多年来,灞桥区多家单位先后分别承担了不同的改造提升等工作任务,可能出现了一部分门头牌匾风格、颜色等相似的道路,我局以后会继续强化与辖区各单位的协调、联系,尽最大努力避免出现门头牌匾“千篇一律”的现象,能够尽可能充分体现各商铺原有特色和风貌,体现文化和美感。

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