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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对2026年1月20日之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6-33﹝2026﹞2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21日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起草

单位

备注

1

陕农发﹝2023﹞76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产业处

已修订,废止原文件

2

陕农发﹝2023﹞82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改处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