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灞桥区农科站对“西安市灞桥区节节高农资店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进行了书面审查。我局于2026年1月7日,对该单位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进行了现场踏勘。经现场踏勘,该公司仓储场所与经营场所未有效隔离,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不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向该单位发出“灞桥区农业农村局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灞农(农药)责改〔2026〕第001 号”。该申请单位完成整改后,于1月13申请复验,我局于1月20日,对该单位农药经营许可申请(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再次进行现场踏勘,经现场踏勘,该单位经整改后,已消除安全隐患。其农药经营许可申请符合《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续期审批的通知(灞农发〔2023〕49号)》规定的农药营许可审批条件。拟对该公司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予以准予审批。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如对许可经营单位有异议的,或发现公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通过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1日
受理地点:灞桥区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3550212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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