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区域内涉农企业、新型经济组织:
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现将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剩余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安排
本次计划安排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发展资金31万元,其中农机现代化新型装备建设资金21万元,标准化屠宰体系创建资金10万元。
二、项目建设目标
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水平,助推我市现代农业及特色产业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严守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的底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农机现代化新型装备建设项目
支持局属农机站开展购置移动式烘干设备。机械在投放前,要进行登记造册,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批次烘干能力、吨位、生产厂家、价格、投放点位等信息。在确定好机具投放地点后,与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投放协议,做好资产移交。财政补助21万元。
(二)标准化屠宰体系创建项目
支持区域内参与开展生猪标准化创建屠宰场的提升改造工程。财政补助10万元。
四、项目建设要求
(一)细化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主体和区域内畜牧生产企业应在收到项目计划通知后结合自身经营与发展情况,合理计划好项目资金用途,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要做好资金细化,及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于11月8日前按照《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规上报。申报资料:①《灞桥区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分类别按建设重要性排序(附件4);②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附件1);③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④《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_项目的初审意见表》(附件3)(一式八份)⑤实施主体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报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同时报送项目电子文档。畜牧项目由畜牧科通知区域内各企业征集。
(二)加强项目固定资产及资金监管
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做好项目绩效申报。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项目所产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确权管理。
(三)加强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细化绩效评价指标,做好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监督管理,规范运转,合理填报绩效数据,推动2024年市级第一批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附件:1.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_项目的初审意见表》
4.《灞桥区2024年第一批部分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5.实施主体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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