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科室 局属相关单位 西安白鹿原现代农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区域内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
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25号)文件,下达我区特色果业提质增效项目30万元。
9月份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内容的变更,现就该项目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征集。现将变更后的项目征集内容做以下要求:
一、项目资金
特色果业提质增效项目资金30万元。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达到稳面积、提品质、增效益,做优做强我区樱桃、葡萄产业。加快老旧低效果园提升改造,提升设施果业占比,增加果业稳产保供能力,推进果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升果业生产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果品品质,促进果 农增收,推进西安都市现代果业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建设对象
区域内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建设内容:生产新技术示范推广及新优品种种植推广,开展果树新品种引进及病虫害综合防治,开展设施樱桃试点。
建设补助标准:市级补助3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细化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主体应在收到项目征集通知后结合自身经营与发展情况,合理计划好项目资金用途,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要做好资金细化,及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于10月30日前按照《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上报。申报资料:①《灞桥区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分类别按建设重要性排序(附件4);②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附件1);③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④《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_项目的初审意见表》(附件3 局属科站填写);⑤土地性质证明;⑥项目规定其他相关资料,工程类项目需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及施工设计图纸(一式八份),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同时报送项目电子文档。
(二)落实“双增收”绑定机制
项目实施主体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落实市局“双增收绑定机制要求”,全力做好各项财政补助资金联农带农及双增收绑定做实,优先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试验示范项目,积极鼓励辖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等方式,以提供物化支持、雇佣当地劳动力、减少生产中的资料投入、降低物化成本等多种形式,为经营主体提供技术、信息、物资等服务,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推动村集体经济稳步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三)加强项目固定资产及资金监管
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做好项目绩效申报。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项目所产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确权管理。
(四)加强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细化绩效评价指标,做好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管理监督,规范运转,合理填报绩效数据,推动2024年市级第一批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五)其他要求
一是区内符合条件的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企业由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科室通知申报,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公开,并做好通知记录。二是坚持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对所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论证,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示范性。
附件:1.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_项目的初审意见表》
4.《灞桥区2024年第一批部分市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附件:标准文本.docx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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