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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灞桥区扩种油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街办、区农科站,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西安市扩种油菜任务实施方案和调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任务的通知》(市农发〔2024〕15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2024年灞桥区扩种油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2024年灞桥区扩种油菜实施方案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2024年灞桥区扩种油菜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西安市扩种油菜任务实施方案和调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任务的通知》(市农发〔2024〕159号)要求,通过开发冬闲田、整治撂荒地、提高复种指数、发展春油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挖掘扩种潜力,确保完成全区176亩扩种油菜任务。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实际完成扩种油菜任务的种植主体,优先选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任务。市局下达我区176亩扩种油菜任务,补贴标准以扩大油菜种植验收完成面积为基准,每亩补助150元,补助资金2.64万元。鼓励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和季节性流转等方式,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服务等物化成本进行补贴,也可以现金方式直接补助种植户。

三、资金补助流程

由各涉农街办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油菜种植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并提供耕地流转协议、代耕代种协议等佐证资料。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核查验收组,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提出核查验收意见。经区级核查验收的经营主体、完成面积及补助金额要分别在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或服务所在的行政村张榜公示,并在区级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登记造册,将补助资金补贴到户。